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和改进家庭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方针政策,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家庭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推动新时代家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2022年9月17日至18日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部门各领域作用,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形成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合力”
一、坚持科学家庭教育,树立正确育人观念
科学的家庭教育,要让孩子们在父母爱中成长。教育子女健康成长,首先要教会他们正确面对困难、战胜困难,引导他们养成积极乐观、勇于担当的精神品质。父母要给孩子做好榜样,做孩子的好朋友,要尊重孩子独立人格和自主选择自由发展的权利。值得注意的是,父母不要用自己人生经验和观念去限制子女发展,不要把自己成长经历中受到的教育经验用来指导父母的教育行为。
二、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培养健康人格
家长应当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成长规律,在尊重他们意愿的基础上进行教育。首先要对孩子进行积极引导,而不是简单粗暴地批评、指责或打骂;其次要了解孩子的心理需求和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第三要学会倾听,善于与孩子沟通和交流;第四要根据孩子年龄特点选择适宜的家庭教育方式。
儿童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他们有好动、好问、好胜等心理特点。在家庭中父母应该尊重儿童、鼓励儿童的个性和兴趣,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孩子;多给孩子表达意见与建议的机会。
父母要教育好子女,自己首先要做到不溺爱子女。同时还要注重言传身教:家长要注意自身言行举止对子女的示范作用。
三、重视家庭美德教育,树立良好家风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是人生的“第一课”。要注重加强对孩子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培养他们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一是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二是要重视家风家教建设,为儿童立家训、立家风、立家规。
三是要强化对孩子文明行为习惯和良好品德的培养和熏陶,树立儿童优秀道德品质。
四是要重视儿童健康心理行为成长。
四、注重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日常生活行为规范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教育、引导儿童热爱劳动、尊重他人,培养儿童与他人友好相处。
学校应当结合实际,制定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向家长介绍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和方法。学校发现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严重不合理管教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违反家庭教育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由其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学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儿童有生理、心理或者其他疾病等不适情况的,应当及时送医疗机构诊治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其所在单位。
五、营造良好家庭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积极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是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要坚持家庭教育服务公益性原则,将公益服务融入家庭教育之中。将家长培训纳入教师培训体系,增强家长科学育儿能力。要建立家庭教育专家咨询机制,健全家庭发展支持体系。构建社会支持网络,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实践、研究和服务。
依法促进良好家庭教育环境的形成,是新时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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