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双碳计划稳步进行的过程中,山东大学从文书院“青行碳访”赴山东省青岛市探索碳排放体系构建与监督道路调研团开展调研实践,旨在跟进时代需求,探寻当下碳交易市场监管方式,为国家计划的实现建言献策。为深入了解大众意愿,收集更多的一线资料。资料查询显示,山东省在全国性碳排放市场初步开展过程中拥有较重的任务量。山东省共有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管理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企业共330家,核定应履约企业320家,占全国应履约企业总数的七分之一(全国应履约企业共2162家),数量全国第一。因此,为了实现对碳排放造假行为的规制和碳中和的愿景,对此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则势在必行。本团队力图通过以与碳排放息息相关的主体为切入点,探寻各个主体视角下的可采措施,希望通过团队调研可以为碳减排的美好愿景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山东大学从文书院“青行碳访”调研团成员李昕岳和马芮经过前期线上会议讨论,决定将多个措施按照不同主体分别进行分类,并分好各自负责的部分,从而可以高效完成文献梳理工作,并结合实地调研的内容提出可行建议,于项目总结会上整理汇报。经过文献检索与分析,“双碳计划”团队决定从四个方面来提出解决措施,即法律法规的规制、企业层面的规制、第三方机构的规制和外部市场的监督与规制。具体而言,在法律制度的建设和规制上,首先应优化碳交易监管相关机构设置,明确权责划分,需要健全监管机构设置和完善对第三方核查机构的监管,同时应完善行政监管方式,细化信息披露机制,并完善碳排放权交易责任追究机制和市场监管权力的监督制度;在企业层面的规制上,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同时应完善相关制度,建立考核机制,并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专业能力;且对于第三方机构的规制来说,应强化日常监督,保障数据质量,并且提高核查机构的执业门槛,还需要对数据核查提供明确的行为指引;最后,还应发挥外部市场的监督与规制作用。通过以上主体的综合合作,来促进碳中和的美好蓝图。
通过对各个措施的分析与评价,我们团队发现,目前政府部门已经采取多种措施来对碳排放交易市场进行监管,且这些措施往往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与教育效果,但同时政府应该对碳排放交易市场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从而尽可能规避碳排放造假行为,并继续发布相关领域的典型案例,从而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本团队也将进一步总结分析,提出更多可参考性建议,为碳排放市场监管体制的发展贡献力量,助力国家”双碳”计划的实现。
文 | 李天润 叶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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