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研期间,我有幸参加了一次普法三下乡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这是一次让我受益匪浅的经历,不仅使我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让我意识到作为一名学习法律专业的研究生应该肩负起社会责任和义务。
2023年7月11日,满怀憧憬与期待,我随石河子大学法学院民族团结社会实践队踏进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二二四团,这里地处喀喇昆仑山北麓、塔里木盆地南缘和田地区境内,是新世纪兵团建设的第一个现代化团场,社会实践队员们将开展为期半个月的普法宣讲与国家通用语言培训。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将充分利用在学校所学的法律知识,传授给连队职工。
图1 实践队抵达第十四师二二四团和泰新区合影周洲摄
初识——法律大讲堂发现新问题
来到这里,第一个任务便是向连队职工普及关于电信诈骗的法律知识。通过走访连队、与连队干部面对面交流,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连队职工法律意识的薄弱和法律知识缺乏。在我们进行宣传普法时,发现许多职工对于基本的法律常识并不了解,甚至存在一些错误观念。法律大讲堂上,团队以故事案例为切入口,以情景普法为导向,以通俗易懂的讲法向连队职工宣讲——防范电诈,人人有责。然而,实际的情况却远不是我想的那样,当我在宣讲时,连队职工似乎并不乐意去听讲,又似乎听不明白我在说些什么。是宣讲的内容不够丰富多彩?还是难以理解的法律知识枯燥无味?这引发了我对普法宣讲的思考。我从旁边的一位小朋友那了解到,一方面,大人们是土生土长的维吾尔族人,他们通常用维族语言交流,不能完全听懂我说的话;另一方面,电信诈骗的案例在当地并不常见,大人们更想听一听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虽然电诈确实也是关系到连队职工的财产安全,但在这里却因语言不通反而形成了相对闭环,电诈被骗很少发生。我恍然大悟,调整普法动态,在宣讲的PPT中加入了维吾尔语言,并由团队懂维语的队员做解释,更换普法内容,讲土地承包,讲劳务纠纷,讲道路交通安全,就这样与他们初识于法律大讲堂,投民所爱,普法同行是我人生少有的一次锻炼。
图2法律硕士研究生邓明、周洲做普法宣讲姚若珺摄
图3小朋友普法情景剧表演姚若珺摄
再识——入户小普法创出新点子
为进一步深入普法宣讲,社会实践团队以入户的方式一对一、点对点普法,针对不同家庭的不同情况,向连队职工普法。电诈是我们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不能因为效果不好就避而不谈,想到近期流行的一种新型AI人脸识别诈骗,便将这种新型诈骗的宣传片与连队职工分享,宣传新型诈骗的方式,与法律大讲堂不一样,这一次,他们很专注很认真的看完了视频的全部内容。小故事,大世界,连队职工进一步追问了这种诈骗的预防办法,更希望我向他们身边的人将这种新型的诈骗讲给他们听,使连队职工家庭受益匪浅。我带着困惑思绪万千,走在路上一束灯光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好是熟悉的声音,怎么又是电诈?似乎我也开始烦躁起来。我明白了,是电诈,是电诈,是听得耳朵里起茧子的电诈,原来我所讲的内容他们都听过,就没有了新意。我的AI诈骗,它新了,它让连队职工耳目一新,愿意接受,善于倾听。古今中外,大凡在事业上有所建树、有所作为的人,可以说,都是创新思维能力很强的人。他们靠智慧、靠特色、靠创新、靠点子,开拓出了事业上的一片广阔天地,被人们所赞颂,所称道。入户普法,创出新点子、新思路、新内容,使我得到进一步锻炼。
图4 团队成员邓明入户普法交流高瑜聪摄
终识——团队相配合发挥各专长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你我并肩,普法前行。普法宣讲离不开团队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以领导者和队员的双重视角,我们应不断切换思维,细致考虑每项事务的安排和处理。尽管我们处于不同的职位,但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我们一直在为连队职工普法服务。由于我们各自的岗位不同,因此我们的工作也各不相同,提供的服务也各式各样。在当下社会中,我们作为不同年龄阶段和层次的人,每时每刻接触到的实际情况都千差万别。有理论,更有实践;有总结归纳,更有追求细节。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们坚定信念,把握正确的航向,相互学习理论知识,通过社会实践共同努力,不断完善自身。我们乐于帮助他人,相互帮助正是我们的精神所在,持续的学习和实践让我们深信,在人生旅途中为他人服务就是为自己服务。确实,我们共同的目标都是为人民为国家服务,这也是我们此次下乡的一个重要目标。二二四团九、十连社会实践团队继续发挥团队引领作用,充分利用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平台,将普法下乡落到实处。本次三下乡普法一方面提高了连队职工的道德素养、法律意识,另一方面也是践行新时代石大学子勇于担当、奉献青春、服务兵团的意志品质。
图5 实践队成员与连队干部合影高瑜聪摄
最后,让我们圆梦二二四,普法九、十连,用法治之光,普照神州大地。
团队:石河子大学法学院赴第十四师二二四团九、十连民族团结社会实践服务队
http://www.dxsbao.com/shijian/594023.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