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园学子暑假社会实践——反对虐待动物,传递法律声音
唯奉三尺之律,以绳四海之人。普法的意义在于:通过社会教育、法律宣传等方式,填补民众法律知识空白,让民众更加自觉地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全面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四梁八栋之一,对法治中国建设起着基础性的关键作用。在人类社会中,动物作为弱势一方,它们的生命安全需要引起社会关注。2023年8月2日,曲阜师范大学翻译学院同心振乡,普法律动队队员在杨丹丹老师的指导下,在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开展了为期一天的有关爱护动物的普法实践活动。
近些年,虐待动物的新闻屡见不鲜,网络技术其飞速发展,更是将画面暴漏在大众面前。这种表演式的虐杀行为,挑战着文明社会的公序良俗,触碰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也严重污染着网络生态。
每每事件曝出,人们都不禁要问:这种将暴戾之气肆意施加在无辜生命之上的行为,到底该如何约束?
保护动物不受无理虐待,保护动物基本权利,禁止食用非经济动物对于社会和谐发展的今天意义尤为重要。
国家正在起草的反虐待动物法将贯彻反对虐待动物为原则,分为九章,大致包括禁止违法食用猫狗肉,反虐待动物的主要制度,野生动物、经济动物、宠物等多类动物的反虐待措施,动物医疗、动物运输、动物屠宰的反虐待措施,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实践队员以宣传动物法知识为重点,充分地向社区居民普及了爱护动物在法律层面的重要意义;同时,实践队员还通过组织实地纸质答题,以及发布网络答题的形式,深入强化大众对于反虐待动物法的理解。
动物对人类的贡献直至今天都不容忽视,它们自古以来就被称为“人类的朋友”。虐待本身就是一种不符合社会所提倡的“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原则,也违背了中华民族几千年以来同动物共生的良好传统。动物是人类亲密的朋友,人类也是动物信赖的伙伴。独木难成舟,共同生活在地球之上,人类需要动物。爱惜动物,让人类不孤寂!
撰稿人:王婷
同心振乡,普法律动队
审核过的指导老师: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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