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网报连云港8月14日电(通讯员古晓东)
法是一个国家运行的基础,是居民社会生活的保障。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农村法治社会的建设,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以及响应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下三乡”实践活动。
7月10日,江苏科技大学海洋学院“法入乡村实践团”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县沙河镇大岭中学,开展了“普法入乡村,青年实践行”为主题的实践活动。“普法入乡村,青年实践行”实践活动由实践团同学筹划已久,在活动开始之前,实践团同学就已经开始在网络上积极的寻找和记录人们日常生活中比较常用的法律法规,并向江科大学子发布了调查问卷,经过两星期的填写调查与数据分析,实践团同学发现大部分同学的法律意识还停留在高中甚至初中阶段,有许多同学的家长对常用的法律规定缺乏清晰的了解,经过这一系列调查后,实践团同学决定了此次活动的目的、宗旨及活动对象。“普法入乡村,青年实践行”实践活动旨在让社会基层的青少年和老年人对我国的基础基础法律有着基本的意识,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权益。并且提高自身对法律法规的维护和践行意识,减少青少年和老年人在不知情下无意违反国家法律事件的发生。
上午8时,江苏科技大学“法入乡村实践团”同学,走进大岭中学教室,向大岭中学学生开始宣传基础法律法规和法律意识,并大岭中学学生讲述了一些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并用一些案例向同学们宣传其中的严重危害,中途也向大岭中学学生询问他们所知道的在他们身边就有的法律规定,最后实践团同学向大岭中学同学们寄语,希望他们能践行和维护国家法律。宣讲结束后,实践团同学回复同学对法律法规的一些问题,并向同学们散发了印有基础法律的宣传单,加强同学们对基础法律的了解,大岭中学学生也表示实践团同学宣传让他们知道了更多有关法律的知识自己以后的学习也会加强对法律法规认识。下午14时,“法入乡村实践团”同学走进沙河镇,部分同学设置法律宣传摊位,积极向路过沙河镇居民宣传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另一部分同学走进街道,向在家中沙河镇居民发放基础法律宣传单,并告知居民可到宣传摊位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沙河镇居民也表示通过实践团同学的宣传,一些他们所不知道的法律也被他们所知。下午17时,实践团结束了宣讲工作,由队长贺煜城做出活动总结,部分内容如下:
此次宣传活动旨在提高乡村居民的法律意识,为法治中国的实现献出一份力量。经过实践团成员的宣讲,大岭镇及居民已经初步认识到了法律,形成了基本的法律意识,我们应再接再厉,为法治中国做出更多的贡献,为普法入乡村献出力量。
图为江苏科技大学海洋学院法入乡村实践团同学正在向大岭中学学生宣传法律意识。
法入乡村实践团 贺煜城 供图
图为江苏科技大学海洋学院法入乡村实践团同学向大岭中学学生宣传青少年犯罪一些原因。法入乡村实践团 贺煜城 供图
图为江苏科技大学海洋学院法入乡村实践团同学向大岭中学学生法律如何保护自己。
法入乡村实践团 贺煜城 供图
图为江苏科技大学海洋学院法入乡村实践团向大岭镇居民发放法律宣传单。
法入乡村实践团 王正秀 供图
图为江苏科技大学海洋学院法入乡村实践团同学向大岭镇居民发放法律宣传单。
法入乡村实践团 王正秀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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