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可靠保障。倡导和推进法治建设,对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重要意义。法治是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社会群体事件频发,严重干扰了社会秩序和居民生活,这与执法人员和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有直接关联。事实证明,没有法治,我们所追求的安定有序的社会就没有前提和基础。为此,曲阜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弘法沧澜实践队于2024年1月21日赴潍坊、日照等地采取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来了解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以及对法律的了解程度。
一、实地走访、调查与宣传活动
曲阜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弘法沧澜实践队旨在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宣传法治理念,提高公民法治意识,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同时,通过实践锻炼,增强团队成员的实践能力与协作精神。
走访对象:社区居民、企业员工、学校师生等各类社会群体。
走访方式:采用问卷调查、面对面访谈、小组讨论等形式,以充分了解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与困惑。
调查内容:了解各类群体对法治的认识程度、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法律维权意识等。
问题设计:围绕调查内容,设计问卷及访谈提纲,确保问题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与社区、企业、农村等地的互动与合作
曲阜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弘法沧澜实践队成员在各自的家乡进行社会实践,进行法治宣传。进行了调查问卷的填写,问卷填写的情况为40%人对法律比较了解,获取法律知识最多的途径是阅读法律书籍和参加法律讲座。大多数人更希望通过社交媒体推广法律。在这一活动开展的过程中,我对法律在农村的宣传状况及其现实的实用性有了一定的认识。在法律日益普及的今天,我们依然可以在农村遇到不少关于法律的问题,其中很多正是我国普法特别是农村普法盲区,这就是农村普法调查的意义所在。
在我国,人口占大多数的农民群众真正懂法的少,能用法敢用法的更少;少数精通某一类法律知识的农民,却是因为长期诉讼而不得不加以学习用以维护切身利益,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畸形的发展和进步。在如今中国法制建设的大潮中,依法治国在农村仿佛还是空荡荡的口号。
三、解决问题
要明确的是农村普法的原则,即为人民服务原则。坚持讲求实际,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曲阜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弘法沧澜实践队切实广泛的开展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更重要的是让他们相信法律,相信可以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让法律真正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本次实践活动,曲阜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弘法沧澜实践队关于明法于心,守法于行,宣传法治知识认真进行实践。以吾辈之青春,护法治之威严,不仅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使命,也是每个人对社会、对国家、对民族的担当和贡献。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来铸就更加美好、更加公正、更加和谐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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