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樊翰林)白先勇是当今中国台湾文坛最具影响力的作家之一,《孽子》是其创作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白先勇用细腻感性的笔触书写了男同性恋群体艰难的社会边缘生活境遇,用克制的笔调展现出不为世俗所接受的年轻人们在家园和情感双重失落中挣扎自救的状态,从而抵达向死而生的人文精神的深处。本文试图以存在主义理论分析《孽子》对于人本身的观照,探讨小说中的人物在迷惘彷徨中如何找寻真我、人如何成为自己的问题。
《孽子》作为白先勇唯一的长篇小说,不仅仅是对性少数群体的心理动向与生存状况的描写展现,由于作者本人的生存境遇及性取向与文中主人公的境遇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互文,故亦是白先勇作为台湾作家回望故土、寻父怀家的文本表现。《孽子》主要讲述了一群被社会和家庭放逐的少年,“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独自彷徨街头,无所依归”,在家园和情感双重失落中挣扎自救,不断在“被放逐——回归——被放逐”中循环,展现了特殊性向群体的悲剧人生。
一、萨特的存在主义
存在主义产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经历过战争后的世界跨过经济危机进入科技时代,随着生产力不断发展,社会渐渐强化了对人的控制却弱化了人本身作为人存在的本质。人的自主性被抹除,变得支离破碎,产生强烈的“被异化感”,于是存在主义应运而生。
萨特作为存在主义的集大成者,提出无神论的存在主义。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提出三个基本原则:其一是“存在先于本质”,人的“存在”在先,“本质”在后。“首先是人的存在、露面、出场,后来才说明自身。”其二是“世界是荒谬的,人生是痛苦的”。在这个“主观性林立”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必然是冲突、抗争与残酷,充满了丑恶和罪行,一切都是荒谬的。而人只是这个荒谬、冷酷处境中的一个痛苦的人,世界给人的只能是无尽的苦闷、失望、悲观消极,人生是痛苦的。穷人是如此,富人也如此。其三是“自由选择”。存在主义的核心是自由,即人在选择自己的行动时是绝对自由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自由,面对各种环境,采取何种行动,如何采取行动,都可以做出“自由选择”。“如果存在确实先于本质,人就永远不能参照一个已知的或特定的人性来解释自己的行动,换言之,决定论是没有的——人是自由的。人即自由。”
萨特强调存在主义不是一个悲观的哲学,也不是一个主张混乱的哲学,而是希望在悲观和混乱当中找到出路,实现人的自由的哲学,而是通过人的自由和责任将社会每个人联系在一起的哲学。因此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
反观白先勇的《孽子》所表现的孽子们面对荒凉人生中的存在困境不断实现自我超越的自由勇敢正与萨特存在主义三原则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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