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宜昌9月9日电(通讯员汪俊杰)第一,保障性的权利。居住权立法的宗旨是保障居住权人赡养或扶养的基本生活需要,居住权的设立是一种恩惠行为。因此,居住权人对住宅的使用仅限于个人生活必需的范畴,人身专属性很强,不得基于营利目的使用或进行转让、由他人继承使用。
第二,充分性的权利。为充分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居住权人可基于《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占有、使用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长期性的权利。因居住权是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具有对世性效力。法律上有“买卖不破租赁”,债权性的租赁尚且不因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变更,物权性的居住权更不因住宅所有权人的变更而受影响。并且,只有在房屋所有权变更前的租赁才受法律保护,但居住权则无此先后顺序的限制。
居住权为保障权利人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因此,允许他人同住(非营利性)在不违反居住权人与居住权义务人间禁止性约定的情况下,当然成立。在《民法典》中并不存在对此项内容的限制。
http://www.dxsbao.com/shijian/321057.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
为打磨出一批高质量、富有创新性的教学课程,充分展示文法学院教师的教学风采,积极备战即将到来的校级教学创新比赛,文法学院于11月21日下午三点分别在学院楼B314名师工作室和B319书法实验……
王玥忻 户煜阳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法律系查看全文 >>
为全面深入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及时且精确地排查与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本学期教学任务能够高质量地完成,文法学院自10月25日起全面展开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11月20日上午学……
郭小宇 苏一飞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法律系查看全文 >>
为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成才观和择业就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拓展学生视野,提升就业竞争力,文法学院于11月19日晚上在树人楼210召开第二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初赛……
冯冰雨 苏一飞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法律系查看全文 >>
近日,河南省第二十二届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学技能比赛圆满落下帷幕。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第二十二届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学技能比赛结果的公示》,文法学院学子表现优异,……
余舒含 户煜阳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法律系查看全文 >>
为深入了解学生的在校学习和生活状况,加强师生间的沟通与交流,文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刘松梅和全体辅导员于11月15日下午走访学生宿舍。走访宿舍期间,文法学院辅导员深入各宿舍仔细排查安全……
高子涵 户煜阳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法律系查看全文 >>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同学间的交流互动,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文法学院于11月8日中午分别于北校区树人楼221、启智楼228和南校区学院楼B203、B205、B302举办第三届校园棋艺争霸赛初赛,文法……
高子涵 户煜阳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法律系查看全文 >>
文法学院新媒体中心于11月19日中午12点30在北校区树人楼210教室召开第二次例会本次例会由文法学院新媒体中心办公室副部史淑迪主持,新媒体各部门部长及各部干事参加此次会议。公众号干事蔡飞……
郑娅 苏一飞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法律系查看全文 >>
为了进一步做好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珍爱信用、不负信任,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文法学院于11月9日下午在学院楼103召开了毕业生诚信还贷专题会议。本次会议由李嘉欣老……
冯冰雨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法律系查看全文 >>